重庆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试行稿)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试行稿)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做到快、静、齐,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提倡穿校服、戴校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团员佩戴团徽,不化妆,不烫发,不佩戴首饰。

三、举止谈吐文明,坐正立直,行走稳健;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同学。

四、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鞠躬问好;上下课,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课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

六、对长辈使用尊称,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诚实待人,对客人主动问候,微笑致意;对外宾热情大方,不卑不亢,不围观尾随;对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并帮助残疾人。

八、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不随便拿别人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九、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适时适度鼓掌致意。

十、遵守社会秩序。乘车、船主动购票,不争抢座位;参观博物馆、纪念馆或出入图书室、阅览室遵章守纪。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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