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学生寝室室长职责
1.室长在生活指导教师和班主任领导下,有权并具体负责本寝室生活管理,室员必须服从室长的正确安排和管理。
2.每期开学应提前到校接受生活教师点交公物,每期期末离校前应向生活教师点交公物。
3.必须按时开、关寝室门,保管好寝室钥匙。
4.凡上课(包括自习和课间)期间,不允许任何人回寝室。
5.督促室员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早操、上课、就寝,督促室员遵守《住读生守则》。
6.每晚向生活教师汇报室员归寝情况,双休日和学校临时放假向生活教师填报不离校回家学生名单。
7.非住读生进入学生宿舍或留宿、同学间发生纠纷、有人将违禁品带入宿舍、寝室设施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生活教师。
8.室员病危病重,应及时报告生活教师和班主任,并协助生活教师组织送医院治疗。
9.负责安排组织并督促室员打扫清洁,讲究卫生,维持纪律。
10.督促室员保管、爱护公物及设施,正常合理地使用公物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