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学生寝室清洁、纪律标准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学生寝室清洁、纪律标准

一、寝室清洁标准。

1.寝室卫生做到“八净”、“六无”。“八净”即地板、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净。“七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无脏衣物。

2.用品做到“四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生活用品干净整齐。

3.柜子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物品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印,无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刷、口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学校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6.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

7.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8.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池内。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严禁向走廊、厕所、窗外及其他公共区域倒水倒饭菜、倒垃圾、扔果皮纸屑、吐痰等。

9.公共区域卫生: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10.宿舍每个寝室均实行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寝室卫生责任落实到人,每周大扫除。

凡不合格者,视为不清洁,并视情况重做公地清洁2-3天。凡在公共通道上倒水和往窗外扔渣物、倒剩饭菜、倒污水的,另外加倍处罚。

二、寝室纪律标准。

1.按时归寝。凡灭灯铃后归寝的,一人次扣1分。

2.按时灭灯。晚上生活老师哨音吹响后仍未关掉室内和阳台的灯,或灭灯后又开灯的,一次扣2分。

3.灭灯10分钟后仍有人讲话、吃东西、洗衣服等的,扣2―4分。灭灯20分钟后,仍有人讲话,吃东西、洗衣服等,扣5分,并罚做公地清洁一天。

4.灭灯30分钟后,仍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或生活老师招呼两次以上不听从的,扣10分,并罚做公地清洁二天。

5.乱窜寝室,接纳非本寝室人员住宿者,各扣5分。

6.寝室发现偷盗者,一经查实,扣10分。

7.凡在寝室制造事端,影响团结者,扣5分,并罚做公地清洁一周。

8.不按时起床,早、中、晚三次不按时离开寝室的,一人次扣1分。

9.禁止在寝室点蜡烛,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违者一人次扣10分。

10.搁物柜不上锁或不锁好寝室门的,扣5分。

11.凡寝室出现吸烟、酗酒、赌博现象,扣5―10分,并罚做公地清洁一周。

12.不服从生活老师教育,无理顶撞甚至辱骂生活老师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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