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教师值日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教师值日规定。
一、按时到位,佩戴值日标志,认真履行职责。
1.早上:7:30分以前,必须全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协助保卫维护停车秩序、清理带食品到教学区域、礼仪不合格和迟到学生、督促学生按时上好早自习。
2.课间操(含学生集会): 在教学楼楼道和会议场所维持秩序,保证秩序和安全。不做操或操毕后,加强校园巡查。
3.中午:12:00—12:30维持学生就餐秩序;12:30—下午上课前,督促学生静息,维护校园秩序,处理突发事件;下午第一节课前,清点并登记学生迟到情况。
4.下午:活动课时,维持教学楼、操场区域的正常秩序,发现偶发事件,及时处理。
5.晚上:①巡查晚自习纪律,课间检查操场秩序情况。②晚自习下后10分钟内,督促学生归寝,巡查操场等校园流动人员。
6.做操、看电影、校会、文体表演等临时性集会或集体活动时,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位,组织好活动秩序。
7.与值日行政、保卫配合,检查学生的日常礼仪。
8.周末放学或放归宿假离校时,在大门维持秩序。
9.填好值日记录册。
10.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考核
1.按时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者,学校给予一定工作考核奖励。
2.凡不认真履行职责,予以一定考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