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保卫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的治安保卫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管理;配合学校搞好学生教育工作;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秩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报告。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树立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4.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好学校的集体财产。

5.执勤上岗,必须身着制服、佩戴标识。

6.认真履行职责,按学校的要求,检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仪容仪表、学生寝室纪律等。

7.门卫值勤:①门岗全天定点值勤。②出入校门学生管理,查验有关证件。行课期间一律不准学生随意离开学校,学生有事离校,必须持德育处或班主任的手续。③严格外来人员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校内。阻止收废纸、捡破烂、商品推销、扰乱学校秩序等人员进入校门。④维持大门来往车辆秩序(尤其是三轮车)。⑤负责两道大门的关锁。⑥干预校门路段外来经商人员活动。⑦任何人不得在门岗打牌、闲聊。⑧按时开启和关锁大门。

8.负责科技楼和教学楼晚上的路灯管理,配合相关人员处置夜间发生的紧急情况,特别是科技楼、教学楼、办公楼内。

9.负责校内停放的车辆管理(含自行车)。

10.实行“三班倒”,保证每天(包含双休、节假日)24小时值班。白天保证两人同时值班(无学生上课时可一人值班);每学期开学(放学)前三天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全天候值班,并作好本岗位开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11.如不履行职责或出现失职行为,除负责赔偿失职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外,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扣减工资,直至解聘。失职行为包括:擅离职守;学生溜出校门未被发现;对外来人员不加查问,让其自行出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发生与治安联防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恶性事件;未履行上述工作范围职责中任何一条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