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2、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无特殊情况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学习时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3、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并积极发言,课后及时写出学习心得体会,以便在工作中进行经验交流。
4、自学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在完成规定自学内容以外允许自学其它内容。
5、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回校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填写好“外出参加学习记录”,以便领导能及时了解上级精神及教改信息,掌握全局、统一安排。
6、学校组织学习不参加或学习测试不合格者,将与年度考核挂钩,且不得晋级、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