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治安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治安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校内的治安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学校校门口外(包括一号、二号大门)严禁摆摊叫卖;一切闲杂人员不得在校门口玩耍,更不准随便找学生。

二、凡本校学生,一律凭学生卡出入校门。住读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的时间离开学校。行课期间一律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如有事离校,必须持德育处或班主任的证明,经门卫允许,方可出校门,返校时在门卫处销假。

三、学生严禁在校内、寝室内吸烟、打牌、酗酒、滋事。

四、家长来校看望学生或外单位人员来校办事,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来意,作好登记,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五、任何人(包括教职工家属、亲友)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园内滋事、吵架、斗殴、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左邻右舍安宁,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惩处。

六、校外人员未经门岗同意,一律不准进校找学生,更不能用各种手段来威吓学生。

七、校门口外严禁停放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严禁任何机动车辆驶入校内,违者罚款5—50元。

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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