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自愿申请 考核聘用”班主任聘任办法
班主任配备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班主任的“学校单方面任命制”,在实践中越来越突现其弊端,也减少了未做过班主任工作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机会,不利于新班主任的培养和发现,不利于教师工作安排“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竞争上岗机制”的形成。为此,特实行“自愿申请 考核聘用”的班主任聘任办法。以推动班主任培养、聘用、解聘工作向着公平、公开、公正、合理、高效的正常机制发展。
实施办法:
1.班主任工作任职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能模范遵守法纪,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安全意识”、“服务育人”意识、全面育人的人才观;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不歧视学生,竭力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热爱班级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有一定社会关系协调能力。
(2)男55岁(女50岁)以上一般不再担任班主任工作。
(3)在执行新一轮班主任聘任期间,若原任班主任不提交应聘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担任新一轮班主任的权利。
2.班主任聘任(解聘)程序。
(1)班主任聘任程序:
学校(德育处)公布班主任岗位——自愿担任班主任人员向德育处提出书面申请——德育处在调查了解年级组意见后,进行考核并提出班主任聘用初步名单——校长审批——公布班主任受聘名单——德育处安排班级管理任务。
(2)班主任解聘程序。
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班主任本人提出申请),按一定程序可以解聘班主任,其程序为:
相关部门(或班主任本人)提出解聘申请,并申诉解聘理由——德育处在调查了解年级组及当事人意见后,进行考核,提出解聘意见——校长审批——公布解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