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班级考核办法
1.班级管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1)月考核量化表:
班级类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五等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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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97分
| 92—96分
| 88—91分
| 70—87分
|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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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95分
| 90—94分
| 85—89分
| 65—84分
| <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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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92分
| 88—91分
| 80—87
| 60—79分
|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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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期(学年)班级总评考核办法:
A类班级以月积分为准;B类班级在月积分的基础上,再加上“月数×2”计分;C类班级在月积分的基础上,再加上“月数×4”计分。以总分的名次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2.班主任下寝室形成制度,落实考核。每周两次下学生寝室(星期日晚必须下寝室),深入学生,一般熄灯前10分钟到,熄灯后10分钟方可离开,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弄虚作假加倍扣分。当天的值日干部检查,德育处考核,班主任到后要在专门的签到册上签名。
3.班主任下教室形成制度。每周的思想品德课和学校规定的读报课,班主任必须下教室,在教室对学生进行教育活动,不得离开教室,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4.不得隐瞒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凡抽烟喝酒、通夜不归、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班主任及时发现,主动报告德育处者,减半扣分或不扣分,隐瞒不报者加倍扣分。
5.校园清洁卫生由专职清洁工和学生自主劳动相结合,清洁范围和具体标准由德育处具体划定。
6.学校以教学为中心,质量为生命。凡在当年中考、高考中成绩优异的班主任,经学校研究评为“优秀”。
7.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教室、寝室公物爱护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班级考核加10分;公物保护差的班级,班级考核视情况扣5-10分。
8.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禁止学生早恋。若班级出现有损声誉的事件扣班级考核5分。
9.凡校会、年级会、班主任例会、外出大型活动(集会、看电影等)班主任应到场而未到场的,班级考核扣5分。
10.加强安全教育。年终视管理情况予以奖惩。
11.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参加者按活动评比规则获奖;凡班级无故弃权,每次扣该班班级考核分5分。
12.行课期间,学生不得回寝室。确因特殊情况需回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或值班干部开具证明。没有开具证明而回寝室或出校的,每人次扣班级考核2分。
13.每月26日前,班主任自觉上交各种材料(班主任手册、安全记录、电子档案、计划与总结、活动记录册等)。凡未按时上交的一项一次扣2分;凡缺项的每次每项扣5分。
14.附则
(1)凡清洁或纪律(包括教室、寝室)不合格,一次扣1分;乱丢乱扔者,每人次扣班级考核1分;大扫除不合格,每次扣班级考核2分。凡礼仪不合格,头发、指甲、染发、首饰一人次扣0.5分;迟到一人次扣0.5分;违反中午静息纪律的班级,每次扣1分。其他违纪视情况一人次扣1-2分;凡交给班级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视情况扣1-5分;
(2)凡文明寝室,每个加2分;
(3)凡好人好事(包括运动会及文娱等活动服务、完成其它临时工作等),据情况加1-5分。
(4)凡参加校级运动会,获得团体前六名的依次加3、2、1、1、1、1分;获得体操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3、2、1分;
(5)凡参加区级运动会,获得单项前六名的,一人次依次加5、4、3、2、1、1分;市级运动会依次加7、6、5、4、3、2分;
(6)凡参加文艺类活动、演讲,获得校级(包括片区级)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3、2、1分;获得区级奖的依次加7、5、3分;获得市级奖的依次加10、7、5分;
(7)军训获奖加分:军体拳、队列操、分列式、内务整理获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3、2、1分;
(8)其它学科比赛获奖的,参照相应级别的文体活动获奖标准加分,但不重复计算,即只计算一人次的加分,就高不就低;凡同一批学生参加同一项选拔赛的以最高的一级计算加分;
(9)黑板报:每月只评分不加分,待期末总结全学期情况后,参照相应标准加分或单独奖励;
(10)要求组建“学生个体教育电子档案”,未组建的,每月扣考核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