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住校生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住校生管理规定

1.住校生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生活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学会独立生活,做到文明住宿。

2.住校生必须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寝室、床位,不准撕毁门贴、床贴。

3.保证安全。严禁在寝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加热器具,严禁私自安装各种电器,严禁私自处理电器、电路故障,严禁烧火蒸煮食物。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住校生不得使用蚊香、蜡烛等,不得使用明火。寝室无人时必须锁门,严禁翻越阳台和围墙。寝室钥匙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寝室和走廊内严禁进行球类、棋牌类等娱乐性活动,严禁高声喧哗、追打。

4.爱护清洁卫生。保持寝室规范、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美观,做到被子叠放统一位置,衣物挂放一条线,生活用具等摆放整齐。

5.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节约水电。不得破坏宿舍内各种用具设施,不准在墙上乱钉、乱画、乱贴图片,不准疯打、踢门。

6.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后不得在寝室内外走动。

7.遵守住校纪律,严格出入制度。禁止男女生互窜寝室,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行课时间,没有班主任或德育处批条禁止回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经过生活指导教师或班主任同意,作好登记,方可放行。

8.服从室长安排,遵守寝室制度;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严禁打架斗殴,发现同学有病,主动照料或协助生活指导教师送医院治疗。

9.凡违反住校生规则,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除按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外,并取消其住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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