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关于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09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关于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校内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

二.处置此类事件的组织机构

(一)区教委

分管委领导:吴术(89105504)

牵头科室:人事科,负责人杜鸿兴 68788200(办) 13752859300(移)

德体艺卫科,负责人倪春 68780696(办) 13330259213(移)

协助科室:中教科,肖良 68781390(办) 86881297(移)

(二)学校

校级分管领导:蒋明(副校长) 65801743(办) 13983398835(移)

责任部门:德育处,责任人:刘长春、李怀钊、张建波 65816675(办)

安全办公室,责任人:李应友 65801743(办)66515126(移)

协助部门:保卫科,责任人:刘钊 65804294(办) 13594321676(移)

三、处置预案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要求,发生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部门积极组织对伤(亡)学生的抢救、安置,及时控制肇事人员(嫌疑人)并协助公安机关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1.学生群殴规模不大、伤害较轻,估计学校能控制下来的,由德育处、保卫科组织人员平息事态,组织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调查取证,视其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2.学生群殴规模较大,伤害较重,或有校外人员参与,通知德育处、保卫科负责人立即到场,同时拨打“110”,向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持。

3.一旦发生学生群殴事件,德育处要立即通知相关班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疏散无关人员,遏制事态扩大,公安部门人员到场后,为其创造条件,协助工作。

重庆市渝西中学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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