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中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09日

渝西中学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我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集体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2007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通知》贯彻实施,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祥和的节日气氛,努力实现“秩序好、不伤人、无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鸿宾(校长)

副组长:杨德泉(党总支书记) 李应友(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校烟花办),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在校315室(联系电话65801743)。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应友(副校长,电话:66515126)

成员:刘长春(德育处主任,电话:13883226830) 刘钊(保卫科长,电话:13594321676)

三、具体措施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

1.放假前学校每班必须上一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课。

2.利用广播会和教职工大会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提高全校师生的公德修养和自律意识。让广大师生知晓燃放的时间,禁放、限放区域和怎样安全文明燃放。

3.放假前请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作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报告。

(二)期末放假前到下期开学在校园悬挂校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布标。

(三)在门岗外墙张贴西彭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四)在放假期间由值班干部和保卫人员加强对校园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禁止燃放区域和限放区域

(一)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教学楼、科技楼、学生宿舍和教师楼的楼顶、阳台、过道及校园内的其他活动场地。

(二)根据《通知》,我校根据维护学校安全和师生利益的需要,划定新校区空地为学校教职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燃放期限,开学后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到新校区的门由刘展同志负责管理)。

2010年3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