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班班通”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10月08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班班通”管理规定

1.“班班通”教室的课程安排依照教务处下发的授课计划执行。“班班通”教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阵地,严禁播放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音像资料,严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

2.使用“班班通”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技术,备有课程电子教案,否则不能在教室上多媒体课。

3.教师上课前必须检查使用的设备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以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4.“班班通”教室在工作时,任课教师要对全部设备设施负责。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电教设备的使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各相关设备的开、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机时,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一般要超过三分钟),才能切断总电源。出现停电等偶发事件要及时关机,然后通知电教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学生必须爱护室内一切电教设备,上课教师不得擅自允许学生使用多媒体设施,凡有意损坏电教设备的要加价赔偿。

6.应自觉保持教室及设备整洁卫生,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等。

7.学生应爱护“班班通”室内教学设备, 严禁学生私自使用计算机;使用移动存储器前需先查杀病毒。

8.学生应保持“班班通”教室良好的教学秩序, 不得在课间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不得乱动教室设备,不得在主控台前围观,不得在教室内喧哗。

9.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破坏者,学生应照价赔偿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给予处理。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10.各班落实专人保护“班班通”教室多媒体设备(含投影仪、计算机、实物展示台、主控台等),若因管理不善造成刻痕等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由相应班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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