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家观念,激励和培养爱国热情,升降国旗是学校德育工作和学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国旗法》,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一早晨举行(寒暑假或恶劣天气除外)。重大节日和活动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员工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正步走向旗杆,广播播放出旗曲,在场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肃立、脱帽并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奏(唱)国歌。唱国歌时,要求师生齐唱,声音洪亮,整齐有力。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书记、主任、优秀教师或优秀学生代表作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6.升旗结束后,分班依次退场。
四、降旗。每周五下午,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规定降旗。降旗时国旗不得落地。
五、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要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
六、不升挂破损、污损和褪色等不合格的国旗。
七、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处。
八、说明
1.旗手由各班推选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主持人(1名),升旗手(2名),护旗手(4名)。
2.旗手必须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3.日常升旗的情况纳入班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