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西中学教学工作常规

信息来源:渝西中学 阅读数: 发表时间:2009年09月30日

重庆市渝西中学教学工作常规

为了全面贯彻第三次“全教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现对教学工作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以便于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

一、备课(第1-2条)

第一条 认真备课。

教师要在认真深入地钻研教材、大纲、参考书等,了解学生情况以及学习和吸收先进的教学方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人的优势和特长。备课要备出特色。

备课时,应努力在教学的思想性、科学性、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指导学科的学法等方面,进行充分的思考、设计、挖掘和想象。

原则上应提前一周写出教案。

第二条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

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教师要积极参加每周(或间周)教研组(或年级备课组)的备课活动。年级备课组经集体备课后,对教学目的、重难点、作业、检测等重要问题,应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不得自行其是。集体备课后,每个人都要认真修改教案,以体现集体的智慧。

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目的、重难点、课型、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后记等部分,要注意教案的学科特点 。

教案的详细程度,可视教师的具体情况而定,但不能没有教案。青年教师的教案应详细,要多向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征求意见。要做好演示实验、教具、电化教学的准备工作。

二、上课(第3-7条)

第3条 目的要明确。

实施课堂教学时,目的要明确,重点要突出,并能够及时反馈、矫正或补授,合理地调控,紧扣主题 ,不偏离教学目的,使绝大多数学生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第4条 内容要把握好。

教学内容的教育性、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逻辑性要强,恰当地处理重难点内容,教材的教育因素要有自然的体现,教学内容的质和量都要适度。

第5条 方法要得当。

上课所用的方法要考虑到内容的学科特点、学生的年龄特点、教师的个性特点以及教学手段的特点。“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以达到思想教育、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教学目的。坚决废除“满堂灌”。

第6条 组织课堂要周密。

要按时上下课,施行上下课仪式。要做到教学过程进展有序、过渡自然。要把全体学生组织到教学活动中来。

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严格贯彻课堂常规。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要注意创设生动活泼的教学场景,使学生乐于接受知识,同时要使课堂教学秩序井然,活而不乱。

第7条 基本功要扎实。

要讲究语言艺术,板书设计要合理、科学,字形要规范、工整、大小适当,要做到教态亲切自然,感情趋势,动作大方,衣着朴素整洁。要能熟练地使用各种教具,能操作适合本学科的电教手段,做好各种演示实验。要熟记学生的姓名。

三、作业(第8-10条)

第8条 作业要精选。

作业要有典型性,要做到难易适度,分量适当,符合学生实际。要有利于知识的理解和巩固,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展。

高中每天的作业总量平均不超过2.5小时,初中每天作业总量平均不超过2小时。各学科具体的作业时间,由班(年级组)教师协商而定。

第9条 要求要严格。

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及时、整洁、规范”完成作业。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第10条 批改、处理要及时。

要及时处理全部作业,并及时发还给学生,以了解学生的情况,适时调整教学进程。

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及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作记载和分析。对作业的评讲要及时,以迅速纠正所发现的学习问题。

对后进生的作业,应尽量当面批改,当面订正。

四、辅导(第11-13条)

第11条 辅导要落实。

辅导的对象,包括对优生的指导和对后进生的帮助。辅导的方式,包括针对有共同性问题的集体辅导和针对个别学生的问题的个别辅导。各科辅导时间,视情况而定。

对毕业班学生的辅导要适当加强。

第12条 辅导要全面、细致。

辅导要热情,有耐心。辅导要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学习目的和学习意志品质的教育。坚持对学习方法的指导。

第13第 辅导要尽职尽责。

要按时到堂辅导。坚持对后进生的辅导,注意对后进生进行情感教育。热爱和关心后进生,针对后进生的不同情况和问题进行个别或集体辅导,做到人头落实,时间、内容落实,效果好。

五、检测(第14-16条)

第14条 质量检查要及时。

要认真通过课堂提问、单元练习、考试等手段,按时、客观地检查教和学的效果,并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要做到“定时练,及时改,认真评,针对补”。及时、认真阅卷,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

第15条 保证检测的客观性。

试题要注意保密,监考要尽责,要严肃考纪考风,阅卷要统一标准,统计成绩要及时。

第16条 检测的有效性、促进性。

题目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通过检测,能有效地反映教和学出现的问题,能促进学生的学习,并使大多数学生达到教学目标。对检测中反馈的信息要作好记载和分析。

六、课外活动(第17-18条)

第17条 课外活动要落实。

教师要主动承担课外小组和选修课的指导任务,制订好学期的活动计划,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热心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做到参加学生、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落实,并及时填写课外活动情况登记表。

第18条 课外活动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

课外活动要充分体现学科特点、知识性、趣味性、活动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表现欲,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

七、总结(第19-20条)

第19条 要认真总结教学情况。

每学期要完成书面教学总结,主要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并及时交教务处存档。

第20条 总结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教学总结要体现教育教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学科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实事求是,找到问题和差距,促进教学艺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八、教研活动(第21-23条)

第21条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

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市、区、校、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通过各种教研活动(研究课、观摩课、质量分析课、教学评价课、说课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要充分发挥教研组集体智慧的作用。

教师要主动承担各级教研任务,完成区、学校或教研组交给的各项教研工作任务。

第22条 要坚持互相听课、互相学习。

教师要互相听课、虚心学习,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参加市、区的进修活动,结合教学中的问题,坚持自我学习,努力完成继续教育的任务。

第23条 听课要求。

做好记录,评课要客观,要评出观点。

教师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一般教师每学月至少听课3节,新教师每周至少听课2节。干部按要求完成区教育局规定的听课任务。

九、科研活动(第24-27条)

第24条 要积极参加科研活动。

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勇于探索,积极撰写教学科研论文。

第25条 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坚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加强理论修养,以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26条 在科研活动中敢于创优争先。

在科研活动中要敢于冒尖,要创优争先,争取脱颖而出。

第27条 教研或改革方案与上述常规相矛盾时,根据学校批准的科研或教改方案执行。

以上九项27条要求是每个教师要完成的教学本职工作,并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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